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基金经理遭起诉 投资风格漂移是否违反基金合同?

文|财新 全月
2026年01月06日 09:04
法院如何判断基金经理是否构成重大明显过错,以及是否应承担个人责任,备受法律与资管行业关注
news 原图 资料图:街头基金的广告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公募基金合同纠纷中,投资者直接起诉基金经理并不多见。近期,上海市一场即将开庭的审理将基金产品争议推至台前。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信息,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3日上午9点公开审理一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李智华,被告包括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投瑞银”)及其基金经理施成。

  法院虽未公开起诉书等更多细节,多位律师向财新表示,公募产品中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多与忠实勤勉义务是否履行有关。具体而言,需要判断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明显重大的过错,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不合理损失。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