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个人养老金新增患病、失业、低保三种领取情形 9月1日起实施

文|财新 武晓蒙
发布于 2025年08月19日 17:07 更新于 2025年08月20日 16:44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根据需要变更领取方式;参加人死亡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news 原图 此次《通知》明确,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根据需要变更领取方式。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推广大半年后,在此前三种领取情形基础上又新增了三种,以提高灵活性和便利度。

  2025年8月19日,人社部、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新增三种领取情形:一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是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之日前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的;三是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肖子何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特稿|伊朗骚乱18天

分析|失控的ICE,如何成为美国社会风暴眼?

【商圈】“高薪”争议后,陈行甲再转场

伊朗史话:从巴列维王朝到哈梅内伊时期

【我闻】豪车、夜宴与谎言 宝利德阴阳账本套牢浙商老钱新贵(含视频)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