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将恢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1日发布公告明确上述规定,并指出对于在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上述三种债券(包含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在现行增值税6%、9%、13%三档税率下,金融服务适用6%税率。非公募基金的资管产品管理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缴纳增值税。公募基金管理人暂享受免税优惠。
8月8日新规实施之后,对于金融机构有何影响?
华西证券宏观固收研报指出,首先,银行自营投资缴税的确定性较强,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其次,对于非公募基金的资管机构而言,利息收入的增值税税率或恢复至3%;此外,市场关于公募基金是否继续享受免税优惠的争议比较大,考虑到本次新规并未提及取消具体机构,公募基金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短期内可能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