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理财产品销售渠道扩围再讨论 能否在互联网平台上卖?

文|财新 武晓蒙
2024年12月09日 19:14
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的有利之处在于扩大获客面及增量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可方便投资者选择,但应警惕可能产生的客户投诉、销售纠纷甚至诈骗问题
news 原图 2024年9月12日,上海,银行门口摆放的理财产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4年已接近尾声,不少人正在期待年终奖的发放,各大理财公司及代销渠道备战“开门红”,而互联网平台则在观望,新的一年能否拿到理财产品销售的“入场券”。

  近期,财新从业内获悉,关于拓展理财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讨论声起,能否在互联网平台销售是主要关注点之一。其中,中小银行理财公司对此诉求较大;大型银行因自身渠道丰富及其他方面的因素,相对谨慎。相关政策尚待监管部门综合考量评估。

  根据2021年5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一类是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东昊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