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9月底央行部署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工作,已基本完成。2024年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10月31日,国有六大行相继发布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主要变化是:第一,当新老房贷利率偏离幅度达30个基点(BP)时,存量房贷客户可以申请调整贷款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值;第二,客户可以申请重新约定贷款重定价周期,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三个选项,不过在房贷存续期间只能调整一次。
多家银行公告称,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其中邮储银行称将从11月7日开始受理。财新获悉,后续其他主要商业银行也将陆续发布类似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