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推动落实“报行合一”、降低险企负债端成本后,银保渠道又迎来了新变化。
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而在此之前,银保渠道需要遵循“1+3”的规定,即每个银行网点在一年中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
“《通知》对保险公司而言是重大利好,尤其是有利于寿险公司银保业务的发展。对银行而言,则使其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银保渠道的垄断地位。”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教授王国军向财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