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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顶格罚款成为历史 新《证券法》首单被罚1500万

2021年03月16日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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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为首例按照新《证券法》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超过60万元的处罚案例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罚金额,A股市场出现首例适用新《证券法》予以1500万元罚款的情形,60万元顶格罚款成为历史。

  2021年3月13日,广东榕泰(600589.SH)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调查结果,上市公司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2018年和2019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和2019年分别虚增利润1224.69万元和4302.22万元等违法违规情形。广东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197条的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对上市公司广东榕泰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处以33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郑创佳处以160万元罚款,对其他13名责任人分别处以20万至80万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为1500万元。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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