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胡越 吴红毓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终于将迎来首部专门的法规。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下称《草案》)。
《草案》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此外,《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