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时隔两年多,监管部门再次对评级乱象出手。
2020年12月14日傍晚,北京证监局发布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的限期整改公告。公告称,东方金诚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三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这是继2018年8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被停业限期整改之后,债市第二家被限期整改的企业信用评级公司(参见《财新周刊》2018年第33期《大公违规被查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