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 单玉晓)10月14日,北京高院下发的判决书显示,维持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12月的一审判决,判决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2015年,顾雏军起诉证监会,要求证监会公布其在2005年对广东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及《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等7项信息。当年7月,证监会答复顾雏军的信息公开申请,称这些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范畴。顾雏军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