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鹏云)据财政部网站8月25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两个通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优惠条件进行了明确,并表示将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孵化器通过出租等方式向孵化企业提供房产和土地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提供孵化服务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财新网】(实习记者 孙鹏云)据财政部网站8月25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两个通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优惠条件进行了明确,并表示将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孵化器通过出租等方式向孵化企业提供房产和土地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提供孵化服务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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