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月6日,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证监会继续“降杠杆”。证监会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服务系统等形式,为客户与他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市场上曾几度传言称监管部门将对为股市提供杠杆的重要渠道“伞形信托”开展监管措施,而这次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在2月3日发的文件,终于将上述传言做实。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2月6日,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证监会继续“降杠杆”。证监会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证券公司通过代销伞形信托、P2P平台,自主开发相关融资服务系统等形式,为客户与他人、客户与客户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市场上曾几度传言称监管部门将对为股市提供杠杆的重要渠道“伞形信托”开展监管措施,而这次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在2月3日发的文件,终于将上述传言做实。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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