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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密切交流 P2P监管细则呼之欲出

2014年04月30日 11:05
T中
P2P监管亟待厘清三个边界:非法经营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池和资金池收益,设置金额和人数上限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研)4月29日下午,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召开了P2P网络借贷业务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内部交流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条法司、公安部经侦局、银监会创新监管部、处置非法集资办、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以及红岭创投、拍拍贷、合力贷、积木盒子等P2P企业代表,和部分法律专家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支付清算协会业务协调三部副主任杜晓宇主持,历时近四小时。

  此前的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又一重要法律规定。4月21日,在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银监会已启动P2P监管细则的研究工作。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新兴的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应合理地设置业务边界。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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