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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士:以房养老尚不具备参与条件

2014年03月27日 19:03
T中
保险公司经过初期接触,发现地方政府对以房养老并不积极;需要地方政府建立较完整的配套方案,还需要解决被抵押房地产的流动性问题

  【财新网】(记者 王申璐)国内拟推行“以房养老”,保险公司人士认为,目前还不具备参与的条件。“以房养老要在国内实施还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及市场上形成较稳定的房地产流动机制。”

  3月中旬,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进行试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被称为“以房养老”,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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