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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因天丰节能项目被罚430万

2014年03月04日 18:37
T中
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的罚款,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IPO开闸第一波暂告一段落,2013年的IPO财务专项检查过程中,光大证券保荐的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丰节能)因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这份罚单时隔11个月后姗姗来迟。

  3月4日盘后,光大证券(60178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丰节能项目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的罚款。

  此外,证监会对天丰节能项目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与同样因财务造假、欺诈上市而被立案稽查的万福生科相比,天丰节能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的处罚相对较轻。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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