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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棚户区改造企业发债

2013年09月25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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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为棚户区融资寻找新出路,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企业发行债券

  【财新网】(记者 杨娜)国家发改委为棚户区融资寻找新出路,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企业发行债券,明确规模可达到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资金作为底线,同时鼓励“贷债组合”模式。

  9月25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今后凡是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根据保障房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BT)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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