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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从严审核部分城投类企业发债

2013年04月25日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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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确企业债审核标准,将从严审核地方政府或承销券商有不尽职或不诚信记录的发债申请;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类企业

  【财新网】(记者 郑斐)发改委发文明确将对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分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其中连续发债两次以上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城投类企业、企业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或为其提供承销服务的券商有不尽职或不诚信记录的发债申请等将列入从严审核类型。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对企业债发行申请,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以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责任编辑:付涛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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