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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新版上市公司年报准则

2012年09月21日 18:09
T中
强化内容包括管理层讨论、重大诉讼、仲裁、重大担保、利润分配、内控规范体系实施效果等。鼓励公司披露内容包括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前五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额等

  【财新网】(记者记者 郑斐)9月21日的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上市部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下称《年报准则》)。

  上市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年报准则》的改变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一是大幅缩减年报摘要篇幅,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二是简化年报全文披露内容,强化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三是增加非财务信息披露;四是增加自愿披露内容,鼓励差异化披露。

  此次发布的《年报准则》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负责人表示,制定准则之初,曾考虑将创业板公司纳入范围,但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将单独发布创业板公司《年报准则》。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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