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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要求主板上市公司建内控体系

2012年08月17日 15:45
T中
主板上市公司实施内控体系后,披露公司年报的同时,要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新网】(实习记者 吴腾)财政部、证监会决定,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自2012年起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

  8月16日,财政部、证监会两部门联合公布《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各相关上市公司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建立内控责任与员工绩效考评挂钩机制,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两部门通知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责任编辑:王长勇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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