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7日消息,昆明中院7日对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相比之前官渡区法院审理时,增加了后两项罪名,庭审预计持续两天。
2011年9月绿大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后该院判决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400万元;何学葵等5人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2012年1月昆明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了《刑事抗诉书》,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3月15日此案在昆明市中院进行审理,因对案件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是否存在错误等有争议,当天法庭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