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新股发行引入存量发行

2012年04月01日 21:08
T中
取消网下配售3个月锁定期,持股满3年的股东可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

  【财新网】(记者 郑斐)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存量发行,希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有效缓解股票供应不足。

   证监会的文件称,将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自主约定的锁定期,不受此限。

   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持股期满3年的股东可将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老股转让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老股东选择转让老股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老股东名称及转让股份数量。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赵军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