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外管局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2011年12月07日 21:19
T中
试点地区的企业享有出口收汇无需办理联网核查、出口退汇无需逐笔办理事前核准、出口收汇后无需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等行政便利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国家外管局进一步简化货物贸易结汇手续,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享有出口收汇无需办理联网核查、出口退汇无需逐笔办理事前核准、出口收汇后无需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等行政便利。

  7日,国家外管局网站登载了外管局负责人就这一系列改革试点政策的答记者问。

  根据国家外管局、国家税务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省分局以及大连、青岛市分局所辖地区进行贸易外汇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汪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