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股票或公开发行可转债网上发行不得超过一个交易日,网下发行不得超过两个交易日,配股发行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但经上交所同意的除外。公司债券网下发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截止日应晚于网上发行截止日至少两个交易日。
上交所出台新股发行制度细则
2010年11月12日 11:40
T中
股票和可转债等证券自发行结束日至上市日不得超过七个交易日;询价机构违规将被禁止网上申购
责任编辑:王玉虎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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