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6月30日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准则》。证监会表示,与主板上市公司半年报规则相比,创业板半年报规则增加了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无形资产情况、经营风险和持续督导机构的披露。包括设备和技术升级、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在这些问题上创业板公司应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影响和应对措施。
证监会:创业板半年报需要强化风险披露
2010年07月02日 12:00
T中
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无形资产情况、经营风险和持续督导机构的披露。包括设备和技术升级、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
责任编辑:王玉虎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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