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关于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意见稿还在征求各大行和一些股份制银行的意见,可能还会有一些调整、修改和完善。
蒋定之是在与中欧商学院联合主办的“2009第三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资本充足率应该有一个比较高的要求。”蒋定之说,银监会主要考虑的是,银行要有“高质量的”“实实在在的”资本,提高资本质量,增强银行的资本约束能力,从而提高其抗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是监管上非常重要的指标,《巴塞尔协议》第一条就是要求银行资本充足。8月25日,银监会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的文件,对当前商业银行建立动态资本补充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划定了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底限,并表示将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减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