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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筹建首批消费金融公司

2009年05月16日 17:03
T中
浦东新区和黄浦区分别与中行上海分行及上海银行签订框架协议;浦东新区有望率先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在银监会就《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上海市筹谋建立第一批消费金融公司。

  5月1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黄浦区政府宣布,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及上海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在发布会上,上海市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表示,一旦银监会办法正式出台,将积极支持浦东新区率先成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5月12日,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的业务包括家电、电子产品等个人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贷款;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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