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的资产管理行业规定相对比较不完善,对这个行业的发展限制比较多,中国正在酝酿放松对这一行业的监管体系。3月1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在上海表示,关于资产管理行业的新规将在今年有所突破。
曹文炼是在“投资中国——经济低潮中的挑战和机会”论坛上做此番表示的。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士主要来自风险投资、私募投资和基金等资产管理行业。
曹文炼称,过去的法规对于这一行业监管过严,新的法规将在从严掌握发起人资质条件的前提下适度监管,配合行业自律,坚持专业化的方向,坚持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这一行业制定合理的税负,并在一定条件下放宽外资PE的准入条件。
他说,中国现有的资产管理行业法规大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建立的,开始的法规相对比较不完善,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包括缺乏市场规划、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无法和国家政策衔接,而且除社保基金,大的机构投资者进入这一领域还有障碍。
曹文炼称,在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发展股权基金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在扩大投资的大政策环境下,除了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启动民间投资、社会投资也是尤其重要的事情,在这个环境下,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扮演一个重要的工具和重要的角色。
目前,包括VC(风险投资基金)、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其规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国内证券投资规模最高已超过3万亿元,而股权投资仅区区几百亿元,而美国两者融资规模基本相当。
中国在2007年出台《合伙企业法》后,本土新设立的有限合伙机构逐渐增多,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合伙企业法》还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各地工商部门在注册登记时方式各异,甚至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门拒绝给予注册登记。
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指出,将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登记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在这次会议上也透露,围绕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总体部署,上海也将在从立法上为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证,目前上海新的法规已经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原则上得到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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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17日 20:34
T中
新的法规将在从严掌握发起人资质的前提下适度监管,放宽外资PE的准入条件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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