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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炼:社保获得自主投资产业基金决策权

2008年05月15日 20:14
T中
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能由地方控股,并通过市场选择的方式选择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和管理团队

  在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亚太投资峰会上,国家发改委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表示:“全国社保基金已经获得了自主投资发改委核准和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决策权。”据悉,这一规模为不超过社保管理资金规模的10%,约为500亿元。
  获悉,鼎晖投资和弘毅投资将分别成立在境内注册的人民币基金,预期发行规模为50亿元。目前基金募集处于最后阶段,社保可能对两家机构各出资20亿元,这是社保首次委托市场化的、仅在发改委备案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此前社保对渤海产业基金的投资需经国务院特批。
  曹文炼认为,中国的机构投资者还不成熟。根据国际经验,金融机构,特别是退休养老基金,常常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而在中国,社会各界对于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能否成为产业基金出资人尚存争议,各监管部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发改委虽然希望这些机构能够出资,但还要看各监管机构是否放行。
  另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影响,在入股产业投资基金时,多数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要求参股甚至控股,甚至希望参与基金的管理,或者至少要求在投资方面有决策发言权,与基金管理人产生很大的利益冲突,导致时至今日,入股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资金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寥寥无几。所以,社保获准在一定比例内自主投资,对动辄上百亿的产业基金来讲很有利。但亦有市场人士认为,目前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新成立的,尚不成熟,可以逐步扩大融资规模,不应一下子做得如此之大。
  在试点过程中,发改委也希望推进产业基金市场化的进程。由于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要首先由地方政府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地方部门往往倾向于要求基金将投资重点放在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并希望这些基金能由地方和部门机构控制。曹文炼表示,为避免大型人民币股权基金成为某级政府和部门的钱袋子,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要求。
  曹文炼还表示,对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具有全国性机构投资者入股的中小股权投资基金,也可实行备案制。比如,最近发改委已经批复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股权基金可直接向发改委备案。
  据悉,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总体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待试点总体方案通过后,各金融监管部门如认为需要,可以制定规范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自主投资和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应办法。
  2007年9月,国务院批准扩大产业投资资金试点的同时,批准成立了产业投资基金试点指导小组。该小组由发改委牵头,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截至目前,该小组已召开了5次会议,在规范行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上述总体试点方案就是该小组协商后上报国务院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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