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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公司迎监管新规 强化主办券商责任、提高散户准入门槛

文|财新 王娟娟
2022年02月26日 10:38
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及差异化监管,退市公司需履行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等信披义务,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条件者可重新上市
具体来讲,《实施办法》中就要求原则性要求退市公司应当在摘牌后45个交易日进入老三板挂牌转让,明确主办券商在接收原市场数据至办理完成退市板块登记业务期间,负责退市公司股份的确权和登记。

  【财新网】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板块(俗称“老三板”)公司数量快速增加,已由2013年的45家增长到2021年的83家,但相关监管制度存在一定缺失,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退市公司监管,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证监会于2022年2月25日晚间起草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日晚间,沪、深交易所以及北京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联合起草了《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同步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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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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