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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份额转让起步 两单交易完成

2021年06月26日 18: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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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各类国资基金份额通过份额转让试点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鼓励在京注册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份额转让试点办理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托管和出质登记业务
私募股权基金存续期间,底层资产非常难以按照传统方式进行评估,这也是份额转让交易面临的一大难题。《指导意见》明确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最终转让价格,首次转让报价应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基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全月)6月25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份额转让试点政策发布会,会同北京证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批两单转让交易已经完成,两家基金有限合伙人将所持有基金份额转让给北京大兴投资集团管理的大兴发展引导基金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各类国资基金份额通过份额转让试点交易,采取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鼓励在京注册登记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份额转让试点办理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托管和出质登记业务;支持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给予1000万元至1500万元政策奖励;完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服务支持体系,鼓励各区为参与份额转让试点的基金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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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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