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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利益重新划分 基金公司整改倒计时重修渠道合同

2020年09月29日 16: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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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对部分事项没有新老划断安排,新老产品销售在10月1日后统一执行新规,基金公司加紧与渠道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以满足监管要求
近期,不少基金公司正在更新拟发产品的代销协议,或与渠道方签订老产品持续营销的补充协议。

  【财新网】(记者 岳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措施(下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基金公司与渠道方的利益格局调整在即。

  据财新记者了解,《办法》对渠道方收取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设置的上限,并没有过渡期安排,10月1日起无论新老产品都统一执行新的标准,即按“个人50%、非个人30%”的上限收取。近期,不少基金公司正在更新拟发产品的代销协议,或与渠道方签订老产品持续营销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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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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