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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经理可兼职私募 重在防范利益冲突

2020年04月03日 22:1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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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调配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只,兼任组合间不得同日反向交易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4月3日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岳跃)公募基金经理不得兼任专户投资经理的规定,在业界强烈呼吁下终于被改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4月3日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此前,根据2012年出台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相互兼任。2018年根据资管新规配套出台的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便开始有所放松,仅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董事、监事、从业人员及其配偶不得参与本公司管理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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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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