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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支付机构备付金监管 存管办法升级为部门规章

2020年04月03日 21:0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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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应在人民银行开立一个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
4月3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不同类型的备付金如何交存、划转做出细节规定,对备付金账户体系加以规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胡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万亿元备付金存管,即将迎来操作细则。

  4月3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不同类型的备付金如何交存、划转做出细节规定,对备付金账户体系加以规范;明确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相互之间发生客户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清算机构在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之间进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产生客户备付金划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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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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