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等六种情形不再征收个税。
按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文件规定,对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个税法中“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当时,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的现象。据财新记者了解,近年来实践中对此类收入征税较少,财政部、税务总局此次发布的《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了不再征收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