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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险企同接监管函 限制开展关联交易六个月

2017年10月11日 21: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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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查实指出,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10月11日,保监会一连发布五封监管函,点名批评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0月11日,保监会一连发布五封监管函,点名批评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保监会查实指出,上述五家险企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保监会要求,上述险企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方案具体时间和措施,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汇报至保监会。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上述险企直接或间接与相关关联方开展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禁止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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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颍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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