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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两宗案 保荐人、客户经理被罚

2016年09月09日 19: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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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不尽责被五年市场禁入,营业部客户经理利用他人账户交易股票被要求清仓并3倍罚款,同时五年市场禁入

  【财新网】(记者 张欣)9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一宗保荐人违法和一宗违法买卖股票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邓舸表示两宗案件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始终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在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中,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达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在推荐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隆特产)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振隆特产生产、销售及存货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邓舸称信达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保荐人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信达证券业务收入160万元,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寻源、李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及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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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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