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董兢)7月31日晚间,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000778.SZ,下称新兴铸管)发布《章程修订案》,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新增党委和纪委,并明确其七大职权。
《章程修订案》新增条款指出,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新增条款要求,党委职权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