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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调降外资券商门槛传闻

2015年05月15日 18:25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允许合条件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证监会正加快落实CEPA相关开放措施,港澳机构可在沪粤深各设一家合资全牌照券商,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

  【财新网】(记者 刘冉 林金冰)针对外界关于外资券商准入门槛调降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5月15日)回应称:按CEPA相关开放措施,港澳金融机构可在沪粤深三地各设一家合资全牌照券商,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证监会正在加快落实这一政策。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或将降低外资券商准入门槛,适时扩大外资参股或控股的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范围。

  邓舸回应称:目前,中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与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可以开展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经纪、债券经纪和自营等业务。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可逐步增加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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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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