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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暂未核准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参与定增

2014年07月04日 20:16 来源于 财新网
结构化的资管产品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参与定增,其如何适用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高管持股变动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等法规,如何在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中事先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涉及到诸多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

  【财新网】(记者 刘卓哲)近日,有报道称,监管部门拟发文禁止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此,证监会周五(7月4日)表示,目前暂未批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业内亦称定增)的股票。

  证监会发言人邓舸指出,结构化的资产管理产品权利义务关系复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其如何适用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高管持股变动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等法规,如何在发行方案等相关文件中事先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涉及到诸多法律规范的理解与适用,对于这些新问题、新现象,需要认真研究、合理规范,目前暂未对此类申请发核准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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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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