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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王科进解释10号文

2014年05月10日 18:11 来源于 财新网
出台10号文为事先防范金融风险,减少用户账户被盗造成资金损失的情况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5月10日,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指出,出台10号文为事先防范金融风险。当快捷支付发生大额资金损失时,用户难以获得赔付,机构赔付负担也会很重。

  王科进是在清华大学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0号文是指日前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该文对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都出台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以往的支付指令由客户与银行直接建立,有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后,客户的支付指令,传递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再由其传给银行,形成了新的支付结算模式。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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