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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强化小微金融服务正向激励

2013年09月05日 17:42 来源于 财新网
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下一年度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此外银监会还将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财新网】(记者 郑斐)银监会9月5日发布推动小微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

  银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推出15条具体措施,推动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商业可持续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对于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相关部门将对小微贷款增长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同时,《指导意见》首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并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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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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