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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拟立法设48%为民间借贷年息上限

2013年03月08日 18:23 来源于 财新网
《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列入浙江省今年立法计划,有望于今年年底前获得通过

  【财新网】(记者 沈乎)温州地方立法拟保护年息不高于48%的民间借贷,此立法草案有望于年底通过。

  参与立法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向财新记者透露,温州市金融办已将《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报送浙江省审核,该草案列入今年浙江省的立法计划,有望于今年年底前获得通过。

  李有星介绍,该草案设定,借款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民间借贷,合理年利率应不超过48%,超过48%则不受保护。但借款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则可超过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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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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