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2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情况说明。其中,触发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条件增加追溯调整的因素。深交所预计今年一季度完成《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修订工作,经批准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将正式实施。
去年11月28日,深交所对外公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其中关于所增加的两个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将终止上市,大多数反馈意见表示赞同,认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增强监管威慑力,但也有部分意见担心公开谴责执行的公平性问题。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