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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农行“三农”改革获政策支持

2010年05月27日 12:24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财政部、银监会明确农行561家试点支行享有农信社同等优惠财税政策,或为农行增加50亿元以上利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央行、财政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细则,规定试点县域支行可享受农信社同等的财税政策,为即将上市的农行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5月中旬,央行、财政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范围、管理架构、运行机制以及政策支持。农行改革试点定在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八省份的561家县域支行。对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将采用事业部制,涉农贷款将参照享有国家对农信社同等的财税政策,并比照农信社收费政策,免收业务监管费和机构监管费,以及施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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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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