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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次收紧房地产信托

2010年02月24日 14:29 来源于 财新网
信托资金禁止流向土地储备贷款;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四证”齐全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银监会近日明确,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即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2月11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收紧了对房地产信托的政策。

  《通知》还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2009年楼市不景气的时候,政策曾稍有松动。2009年银监会25号文指出,信托公司可以向只取得“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信托贷款,条件是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三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缺少“四证”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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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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