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大连中小企业集合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并于当天发售完毕。这是自“07中关村债”和“07深中小债”之后的第三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也是商业银行停止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后第一只获批发行的集合债券。
此举被认为是落实去年底国务院金融30条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措施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大连模式”是否可以为其他地方政府复制的关键。
此次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由八家大连中小企业组合发行,总额为5.15亿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为6.53%,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