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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炉地方融资平台发债新规

2010年11月30日 07:30 来源于 财新网
新规“有松有紧”,正式发布后,发改委又将重新开始受理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债申请
  【财新网】(记者 冯哲)11月中下旬,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至此,投融资平台发债标准正式确定。

  “今后会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一位发改委内部人士表示。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诸如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制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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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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