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马媛)证监会网站1月11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证监会称,2010版规则首次制订表格化的财务报告披露格式,完善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并新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反向购买情况下每股收益计算规定。
2010版规则是在2007版15号文和9号文基础上所做的修订。2007年,证监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曾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3项编报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从2007年年报起开始实施。针对监管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新增会计法规带来的更新规定问题,证监会开始着手修订工作。修订稿履行了必要的系统内征求意见程序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且影响重大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反馈意见予以合理吸收,并最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