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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定性“融通基金老鼠仓案为个人问题”

2009年05月12日 22:35 来源于 caijing
数起“老鼠仓”案中基金管理公司的责任值得思考
 

  5月12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对融通基金涉嫌“老鼠仓”表态,认定该案属于“个人问题”。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案调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进入后续审理阶段。其同时表示,调查显示“确实有基金公司某位从业人员涉嫌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了不当的行为。但最终的结论要看案件审理最终认定的结果。”

  据悉,调查中发现上述“个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从业人员不按规定做交易,违反规定,不该交易的情况下做了交易”。二是“违背了作为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一些规定,从事了一些不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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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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