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分19章,分别在创业板公司的信息披露、保荐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停牌、退市等交易事件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针对创业企业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不够稳定的特点,对创业板的公司比主板公司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为避免业绩泄漏,《征求意见稿》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